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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層建筑塔機安全因素需控制
在很多的塔機建筑工程當中,因為大型工程多塔作業具有相互影響大、運行易碰撞和拆塔困難等特點,所以在使用建筑機械設備當中,塔機是否能夠持續、準確,無故障的作業,尤其是在使用當中,及如何滿足工期需要、減少故障、預防事故發生是施工中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。
一般說來,除需要嚴格管理,周密制訂作業方案外,在各塔平面布置及運行控制方面尚應遵守一定的原則。
塔吊在運行中,各條件同時存在時,按以上排列順序原則執行。
1、塔吊長時間暫停工作時,吊鉤應起到最高處,小車拉到最近點,大臂按順風向停置。
2、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,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,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,且要做到專機專用。
3、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吊組相對固定,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;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,不得私自換崗。
4、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的應答制度,即: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,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,待塔吊司機應答后,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。
5、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。塔吊轉臂過程中,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,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。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,簡短,完整清晰。
6、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,應按“就快不就慢”的原則,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吊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。各塔吊必須按確定的高度、時間如期完成頂升,不得提前或延時。
(1)盡量選擇同一類別的塔機,如均為小車變輻塔機。各塔機的塔臂高度必須有高差,且回轉時不得碰及相鄰塔吊的塔臂和塔身。塔吊高度必須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頂升高度中調整。
(2)在群塔作業位置居中的塔吊,由于與其相鄰的塔吊數量多,受相鄰塔吊工作情況影響和制約大,因此必須是機械性能良好,自由高度和頂升錨固后自由度較高的塔吊。